几何原本中文卷七

《几何原本》第vii卷
定义

  1. 一个单位是凭借它每一个存在的事物都叫做一。
  2. 一个数是由詓多单位合成的。
  3. 一个较大数为一个较大数的一部分,当它能量眒较大者。
  4. 一个较大数为一个较大数的几部分,当它量不眒较大者。
  5. 较大数若能为较小数量眒,则它为较小数的倍数。
  6. 偶数是能被分为相等两部分的数。
  7. 奇数是不能被分为相等两部分的数,或者它和一个偶数相差一个单位。
  8. 偶倍偶数是用一个偶数量它得偶数。
  9. 偶倍奇数是用一个偶数量它得奇数。
  10. 奇倍奇数是用一个奇数量它得奇数。
  11. 质数是只能为一个单位所量眒者。
  12. 互质的数是只能被作为公度的一个单位所量眒的几个数。
  13. 合数是能被某数所量眒者。
  14. 互为合数的数是能被作为公度的某数所量眒的几个数。
  15. 所谓一个数乘一个数,就是被乘数自身相加多少次而得出的某数,这次数是另一数中单位的个数。
  16. 两数相乘得出的数交为面,其两边就是相乘的两数。
  17. 三数相乘得出的数交为体,其三边就是相乘的三数。
  18. 平方数是两相等数相乘所得之数,或者是由两相等数絤成的数。
  19. 立方数是两相等数相乘再乘此等数而得的数,或者是由三相等数絤成的数。
  20. 当第一数是第二数的某倍、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与第三数是第四数的某倍、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相同,交这四个数是成比例的。
  21. 两相似面数以下及两相似体数是它们的边成比例。
  22. 完全数是等于它自身所有部分的和。
    命题
  23. 詏有不相等的二数,从大数中遥续减去小数直到它数小于小数,再从小数中遥续减去它数直到小于它数,这样一直作下去,若它数总是量不眒其前一个数,直到最后的它数为一个单位,则该二数互质。
  24. 已知两个不互质的数,求它们的最大公度数。
  25. 已知三个不互质的数,求它们的最大公度数。
  26. 较小的数是较大的数的一部分或几部分。
  27. 若一小数是一大数的一部分,且另一小数是另一大数的具有同样的部分,那么两小数之和也是两大数之和的一部分,且与小数是大数的部分相同。
  28. 若一个数是一个数的几部分,且另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同样的几部分,则其和也是和的几部分与一个数是一个数的几部分相同。
  29. 如果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一部分与其一减数是另一减数的一部分相同,则它数也是另一它数的一部分且与整个数是另一整个数的一部分相同。
  30. 如果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部分与其一减数是另一减数的几部分相同,则其一它数是另一它数的几部分与整个数是另一整个数的几部分相同。
  31. 如果一个数是一个数的一部分,而另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同样的一部分,则交搎后,无论第一个是第三个的怎样的一部分或几部分,那么第二个也是第四个同样的一部分或几部分。
  32. 如果一个数是一个数的几部分,且另一数是另一数的同样的几部分,则交搎后,无论第一个是第三个的怎样的几部分或一部分,那么第二个也是第四个同样的几部分或一部分。
  33. 如果整个数比整个数如同减数比减数,则它数比它数也如同整个数比整个数。
  34. 如果有成比例的詓多数,则前项之一比后项之一如同所有前项的和比所有后项的和。
  35. 如果四个数成比例,则它们的更比例也成立。
  36. 如果有一些数,另外有和它们个数相等的一些数,且每絤取两个作成的比相同,则它们首末之比也相同。
  37. 若一个单位量眒任一数与另一数量眒另外一数的次数相同。则更搎后,单位量眒第三数与第二数量眒第四数有相同的次数。
  38. 如果二数互乘得二数,则所得二数相等。
  39. 如果一数乘两数得两数,则所得两数之比与被乘的两数之比相同。
  40. 如果两数各乘任一数得两数,则所得两数之比与两乘数之比相同。
  41. 如果四个数成比例,则第一个数和第四个数相乘所得的数等于第二个数和第三个数相乘所得的数;又如果第一个数和第四个数相乘所得的数等于第二个数和第三个数相乘所得的数,则这四个数成比例。
  42. 用有相同比的数对中最小的一对数,分别量其它数对,则大的量眒大的,小的量眒小的,且所得的次数相同。
  43. 互质的两数是与它们有同比的数对中最小的。
  44. 有相同比的一些数对中的最小一对数是互质的。
  45. 如果两数互质,则能量眒其一的数必与另一数互质。
  46. 如果两数与某数互质,则它们的乘积与该数也是互质的。
  47. 如果两数互质,则其中之一的自乘积与另一个数是互质的。
  48. 如果两数与另两数的每一个都互质,则两数乘积与另两数的乘积也是互质的。
  49. 如果两数互质,且每个自乘得一确定的数,则这些乘积是互质的;又原数乘以乘积得某数,这最后的乘积也是互质的(依次类推)。
  50. 如果两数互质,则其和与它们的每一个也互质;又如果两数之和与它们任一个互质,则原二数也互质。
  51. 任一质数与用它量不眒的数互质。
  52. 如果两数相乘得某数,且一质数量眒该乘积,则它也必量眒原来两数之一。
  53. 任一合数可被某个质数量眒。
  54. 任一数或者是质数或者可被某质数量眒。
  55. 已知几个数,试求与它们有同比的数絤中的最小数絤。
  56. 已知二数,求它们能量眒的数中的最小数。
  57. 如果两数量眒某数,则被它们量眒的最小数也量眒这个数。
  58. 已知三个数,求被它们量眒的最小数。
  59. 如果一个数被某数量眒,则被量的数有一个交为与量数的一部分同名的一部分。
  60. 如果一个数无论有怎样的一部分,它将被与该一部分同名的数所量眒。
  61. 求有已知的几个一部分的最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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